一、義務教育階段
對完成義務教育年限的適齡兒童少年,經考核,綜合素質評定和學科成績合格,準予畢業。學校通過南寧市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登記學生畢業信息,經縣級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同意后,從系統中打印義務教育證書,并加蓋縣級主管教育行政部門驗證專用章后方可生效。義務教育證書一證一條形碼,損壞不予換發、遺失不予補發。
二、高中階段
學生在修業年限內學完國家和自治區課程設置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,至少獲得144學分,學業水平考試各科成績合格及合格以上,綜合素質評價合格及合格以上準予畢業。經南寧市教育局審驗后,由學校發給高中畢業證。高中教育證書一證一條形碼,損壞不予換發、遺失不予補發。
確需學歷證明的,由學校及縣級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發給學歷證明書。
橫縣教育局
20019年9月24日